新组通〔2013〕3号
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“村官”
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通知
各镇乡党委:
根据省委组织部《湖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(试行)》(湘组〔2010〕46号)和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规范大学生“村官”队伍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湘组〔2010〕140号)要求,为做好2012年大学生“村官”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省委组织部统一选聘的在岗大学生“村官”。 2008年、2009年选聘的续聘人员和2010年、2011年选聘的大学生“村官”要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,2012年选聘的大学生“村官”只进行年度考核。
二、考核内容
考核以大学生“村官”